2021年8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关键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监察官法》贯彻落实党中央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要求,将其定位为责任法,以法律的形式强化对监察人员的管理监督,以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监察官队伍。
学习贯彻《监察官法》,我们应当做到忠诚坚定,勇于担当、敢于监督,清正廉洁、勤勉尽责,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做新时代高素质监察官,这是我们的任务和目标。
《监察官法》充分体现了坚持和加强党对监察工作的领导,强调监察官的管理和监督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将党的领导融入监察官职责履行、选用任免、管理监督等各方面,强调监察官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做忠诚干净担当的监察官。
《监察官法》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要求,完整规范监察官的责任和法定义务,强调贯彻人民至上的理念,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对党忠诚、对人民负责,将监察官履职要求具体化、制度化、法律化,严格监督,明确权力边界、严格内控机制,强化自我约束、加强外部监督,强调依法履行职责、正确行使监察权,强调严格准入、择优选用,要求强化对监察官的培训、提高专业化能力,全面落实政治过硬、本领高强要求,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监察官队伍。
严之又严强化监督,是《监察官法》的重中之重,强调监察官必须在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管理和监督,按照规定请示报告重大事项,确保工作的正确方向;强调监察官应当做严格自律、作风优良、拒腐防变的表率,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和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习惯在受监督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党和国家赋予我们监察官的称号和荣誉,我们要倍加珍惜、担当负责,严格按照《监察官法》的责任法定要求,强化纪法贯通和纪法衔接意识,在工作程序上严之又严,在措施使用上慎之又慎,在纪律作风上实之又实,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监督和反腐败工作,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青阳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 林宝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