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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时评】尊崇宪法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浏览次数:1159信息来源: 青阳县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发布时间:2020-12-02

  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更好地适应了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整合反腐败资源力量和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制。把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是以法治思维和方式管党治党的重要实践,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于宪有据、监察法制定于宪有源,体现了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有机统一。中国共产党人以超强的政治定力和自我净化的决心,推动建立反腐败工作的重大制度设计,为反腐败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和制度保障,开启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征程。

  治国凭圭臬,安邦靠准绳。宪法者,“母法”也,为诸法之首,在百法之上。作为最高行为准则,宪法凝聚着全社会的基本共识和价值观。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实施监督,必将更好发挥宪法在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国家根本法作用,为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提供坚强法治保障。纪检监察机关当以宪法为根本遵循,依法履职尽责,全方位、无死角地将反腐工作推进到底,这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必然要求,也是反腐败事业最根本的需要,更是国家反腐的创新力和持久力。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宪法既是社会共识的极大凝聚,也有着严格执行的刚性要求。只有切实尊重和有效实施,才能真正实现宪法目的,彰显宪法价值,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有力纪法保障。对纪检监察机关而言,依法从严管党治党、对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督全覆盖,我们既要敢于担当、勇于监督,更要时刻牢记手中权力,源自于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职责纪定、职责法定,必须严格依照党的原则、纪律、规矩和法定权限、规则、程序办事。如此,才能让全社会在纪检监察工作成果中感受到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感受到党纪国法的威严,感受到执纪执法者的担当作为,让人民群众真心理解、真情拥护。

  善除害者察其本,善理疾者绝其源。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也是监督专责机关,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是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鲜明特点和必然要求。我们要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培育宪法信仰,自觉养成遵守宪法的意识和习惯,切实把法治思维和方式贯穿于反腐败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推进监督执纪执法工作高质量发展,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 林宝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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