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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阳:把好初信初访关 解决群众忧心事
浏览次数:1797信息来源: 县纪委信访室(宁莉)发布时间:2023-10-13

 

“王大爷您好,你反映的危房改造补贴发放的问题我们已经核查清楚了,现将核查的情况反馈给您……”“没想到我反映的问题这么快就解决了,我对调查和处理结果很满意。”王大爷高兴地说道。这是县纪委监委核查组人员向反映人反馈核查结果,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的一幕。

初信初访化解是遏增减存的关键,是信访稳定的前提和基础。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狠抓初信初访的处理落实,把及时化解和处置初信初访作为解决群众反映问题的“第一道关”,采用精准研判、发函督办、办结回访等方式,确保信访诉求办理及时、化解充分,切实提高初次举报办理质效,全面提升群众满意度。

规范初信初访受理工作。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分级负责、分工处理,保障合法权利”的原则,仔细研判甄别举报问题性质,精准受理初信初访,落实承办责任人和明确办理时限,列出时间表并高效处置。对来访反映问题递交检举控告举报件,采取当面核实告知受理情况,对来信、网络举报、电话实名检举控告件,及时电话告知受理情况。对业务外信访,积极联系相关业务部门处理,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凡事有交代,实实在在为群众解决合理诉求。

强化初信初访督办工作。加大对初信初访办理情况的督查督办力度,对转交办的初次检举控告信访件,采取三级督办模式,对当月移交转办的信件实行一级电话督办,实时掌握办理进度;对即将到期的信件,向承办部门发送《督办函》,做到二级动态督办,压实责任,确保按期办结;对超期仍未办结信件的,及时召开督办会,县纪委主要领导和各分管领导参加,听取承办部门负责人的情况说明,现场指导解决困难,规定办结时限,在规定办结时限内仍未办结的由主要领导约谈督办,倒逼责任落实。截止目前,下发督办函4件、检查督导6次、约谈2人。

做实初信初访回访工作。认真落实《实名检举控告核实告知工作办法(试行)》,实行分级负责,在收到实名信访件后,信访室第一时间告知其信件受理具体情况。在调查阶段,核查组与举报人在适当时机见面沟通,反馈信访件初步核实进展情况,听取举报人的意见和建议;调查结束后,承办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反馈调查处理结果,并记录反馈情况,做实群众思想工作,确保问题及时解决。今年以来,共受理初次检举控告68件,其中实名检举控告14件,进行实名受理核实告知14件,受理告知率100%,办结反馈率100%。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对初信初访的受理、化解和处置力度,用过硬的办理质效及时解决群众的忧心事、烦心事。”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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