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从严管党治警方略,进一步规范青阳县交通民辅警执勤执法,树立人民警察文明规范执法形象,构建新时代公安特色大监督格局并实体化运行。近日,县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整合第三协作区人力资源,会同驻县公安局、县委办、县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和陵阳镇纪委采取“室组地”联动方式,开展青阳县交通警察关于酒驾醉驾执法规范监督检查工作。
督查行动分成两个督查组,分别乘坐社会车辆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前往当天青阳县交警关于酒驾醉驾查缉点开展督查。督查内容主要是:“四看”,一是查看查缉点设置是否合规合理,反光警示标志摆放是否规范合理;二是督查执勤交警的上岗情况,包括着装是否规范、有无开启执法记录仪,拦停车辆手势是否规范,拦停车辆后有无敬礼和使用规范告知性言语,有无私自放行车辆(接听电话后放行、遇熟人放行等);三是如遇酒驾醉驾车辆,是否按规范程序执法;四是随机走访1 名执勤民警,了解查缉活动审批程序和交通警察关于酒驾醉驾执法流程。
督察组现场对加强执勤安保提出要求,要求执勤民警充分认识交通检查的重要性、复杂性和交通安保任务的艰巨性,坚守执勤点,站好执勤岗,严格按照“严之又严,细之又细”的要求,切实做好各类车辆的安全检查,确保不发生各类交通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打造平安稳定的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