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青阳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浏览次数:3391信息来源: 县委巡察办发布时间:2022-07-01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1年8月20日至2021年12月20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农水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2年1月2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落实情况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1月21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立即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制定印发《中共青阳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党组关于对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青农水组〔2022〕5号),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属各二级机构、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党组副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统筹做好巡察整改日常工作。局党组书记作为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巡察整改相关任务的协调推进,整改工作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有序推进,逐条研究整改举措,逐项督促整改到位。

(二)细化任务,压实责任。对照巡察反馈的3个方面、16个问题,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55条具体落实措施,把整改事项落实到7名责任领导、13个责任部门,做到“人员、措施、责任、要求”明确,保证巡察反馈问题件件有人抓,整改有措施,完成有时限。整改期间,局党组先后5次召开整改推进会,就整改推进情况及存在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协调解决。

(三)建章立制,注重长效。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局党组及时制定完善了涉及党建、党组会议议事规则、财务管理、工会经费使用、公务接待管理、行政执法等16项制度。在巡察整改中,局党组书记坚持问题导向,严把整改质量关,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履责担当,充分发挥了领头雁作用。党组成员(分管领导)自觉落实“一岗双责”,对自己分管范围内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亲自抓、带头干,各相关责任股室分别对照问题具体抓好落实。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促进全局干部作风转变,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三农”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及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方面的整改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不透的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坚持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家有关农业农村水利工作的相关政策等作为重点学习内容,修订完善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结合实际制定了2022年度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确保理论学习的系统性、经常性。目前,理论中心组开展了4次集中学习。二是积极开展交流研讨。今年以来,在党组(扩大)会、中心组学习会上坚持集中学习并结合工作开展学习研讨,每次均安排1-2名班子成员作交流发言,提出贯彻落实措施,作出工作安排,确保学深悟透、弄通做实。

2.关于党组凝聚力不强的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县有关作风建设的相关规定,重新调整党组成员党支部联系点。今年3月份局领导班子深入到各二级机构开展了集中走访调研,听取工作意见和建议,研究谋划当前的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凝聚力量。二是针对机构改革后融合度不高的问题,结合人事变动及工作实际需要,及时调整班子成员分工,并对个别职能股室岗位进行了调整。已根据有关规定并结合县委农办实体化运行工作安排及人员选调工作认真研究,统筹安排内设机构重要岗位人员交流工作。三是修订完善了《党组议事规则》,进一步规范议事程序,确保研究决策事项事实清楚,程序规范民主,决策合理合法。

3.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的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通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机关支部会,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强化规矩意识、纪律意识、底线意识。二是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制度,按照县委统一要求,领导班子于1月28日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并邀请县委党史巡回指导组到会指导,各班子成员实事求是、开诚布公地开展相互批评。机关支部于3月18日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班子成员、支委成员和党员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三是班子成员均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集中学习等相关活动。同时也认真落实联系党支部制度,参加并指导联系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

4.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存在“短板”的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在党组中心组会议、职工会、支部会上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中央、省、市、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要求。二是在2019年成立的领导小组的基础上,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对领导班子成员分工也进行了调整,明确由党组主要负责人分管意识形态工作,其他班子成员负责分管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三是按季度定期召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切实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抓牢抓实,目前已召开领导小组会议1次。四是对2017年以来党组印发的意识形态工作相关文件进行“回头看”,清理不规范文件6件。要求从2022年开始,规范制定、印发意识形态工作相关文件。

5.关于推进“三农”事业高质量发展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等方面的重要论述、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二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提出我县贯彻意见,组织有关部门及各乡镇,谋划报送“两强一增”行动年度重点任务60项、乡村振兴重点工作事项73项,牵头制定并以县委文件印发《青阳县科技强农机械强农促进农民增收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青发〔2022〕5号),《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青发〔2022〕1号),定期调度任务落实情况,以实际行动和务实举措推动“三农”事业高质量发展。三是立足全产业链发展,围绕九华黄精、青阳土鸡、茶叶、鳜鱼等特色产业,出台《青阳县农业特色优质产业三年行动计划》《青阳县农业优质特色产业奖补办法》《青阳县农业特色优质产业发展奖补办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对规模以上生产加工企业,省级以上龙头企业进行重点扶持。分解落实2022年度农业特色产业发展任务,并将绿色食品产业重点任务纳入“两强一增”行动计划,制定《青阳县绿色食品产业发展规划》,持续高位推进绿色食品产业集群建设。四是对接县乡村振兴局,将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乡村振兴考核体系定期调度,年底实施考核。五是加大集体经济项目扶持力度,深化推进农村“三变”改革,促进村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2021年新增经济强村9个。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度扶持壮大集体经济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建立2022年扶持壮大集体经济“百千万”工程项目库。为推动落实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正向激励机制,制定出台《青阳县奖励村干部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暂行办法》。

6.关于落实重点工作力度仍需加大的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认真学习贯彻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加大基本农田保护力度,对涉及下属单位县农科所90亩土地改变用途问题,责令县农科所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目前,已完成开沟沥水整平工作,适时进行耕种。二是建立健全常态化河长巡河机制,出台《青阳县河湖长巡河工作制度 》《青阳县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提醒、约谈、问责制度》《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县级暗访工作制度》,贯彻落实《青阳县总河长令》(第3号),部署开展全县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拟定了2022年一季度联合巡河工作方案,完成一季度联合巡河执法任务。三是加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充实执法人员,组织开展培训,着力提升执法能力。以全面开展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为契机,建立“两地”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农村宅基地执法监管。根据县政府部署安排,安排执法业务骨干到县农村乱占耕地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配合自然资源部门开展农村违法建房问题查处。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的整改

7.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在党组会、中心组学习会、支部会上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以及《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二是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组主要负责人分别与班子成员、二级机构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切实将责任明确到位、压力传导到位。三是对反馈指出的“自查问题只查不改”问题进行自查,并整改到位。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各二级机构年度绩效考核,每半年开展一次监督检查。四是深入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赴市廉政警示教育馆参观,接受党性教育和警示教育,以原治砂办工作人员吴某违纪违法案例为反面教材,召开农业行政执法领域警示教育会,以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五是认真梳理摸排农业农村水利系统廉政风险点106个,制定针对性防控措施120条,针对重点领域制定出台《青阳县农业农村水利局招投标采购管理办法》,印发《青阳县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方案》《青阳县农业特色优质产业发展奖补办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等制度,堵塞漏洞。

8.关于纪检监察履职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依据省农委皖农科函〔2014〕586号、皖农科〔2017〕135 号、省工会皖工发〔2018〕3 号等相关文件精神,认真摸排核实职工学历提升、机关工会开展慰问等情况。二是依据省总工会皖工发〔2021〕41号文件,严格把关并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有关规定》,依据省农委<鼓励支持基层农技人员参加学历提升教育的通知>皖农科函〔2014〕586号文件规定,出台《关于支持农业科技人员参加学历提升教育若干规定》。三是制定与驻在部门联系协调、重点工作通报、重大事项报备、重要案情通报协作和廉情收集分析等制度。今年以来,驻局纪检监察组参加局党组会6次,参加部门业务会10余次。四是开展疫情防控、耕地非农化、大棚房整治、农村耕地违建别墅、长江十年禁渔、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专项检查多次。同时结合驻在部门特点,与局相关股室开展3次专项监督检查,分别是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秸秆综合利用专项资金使用和汛前水利工程检查,并按要求做好各类监督检查资料的存档。

9.关于形式主义摒弃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论述和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二是落实“三查三问”工作机制,一季度对标对表检视形式主义等方面问题,建立“三个清单”。三是严格按照民主生活会流程和要求,召开党组会集体研究把关民主生活会相关材料,按程序报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审核,切实提高材料质量。四是对民主生活会情况进行“回头看”,切实做好民主生活会后半篇文章。

10.关于公务接待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在党组(扩大)会和职工会上组织学习《青阳县县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完善局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并印发到各独立核算二级机构,严格贯彻执行。二是在全系统开展了公务接待情况自查自纠,对发现的不规范问题整改到位。三是针对巡察提出的个别接待费用超标问题,由具体经办人员作出详细情况说明,并由党组书记对经办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

11.关于经费使用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开展经费使用情况专项检查。二是对机关工会会员慰问情况进行清理。三是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有关规定》,并按规定执行。四是按要求缴纳了2021年、2022年个人工会会费。五是进一步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报销审批流程及权限,切实把好经费使用关。

12.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对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了完善,有效杜绝未审批支付、报销附件不全、无依据核销其他应收款项等现象。二是是开展财务管理情况自查自纠。三是严格落实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开展固定资产清理,成立工作专班,对现有固定资产开展一次全面清理核查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四是定期开展内部审计工作,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的整改

13.关于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在党组会上组织学习了民主集中制有关规定,对《青阳县农水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完善,进一步规范局党组会议事程序。二是对所有涉及“四重一大”事项都严格实行党组会集体决策并在表决时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三是规范记录党组会议研究事项,由局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记录,做到议题内容、讨论发言、表决结果等记录全面、用词规范、表述详实。

14.关于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召开党组会专题谋划2022年党建工作重点,同时确定每月10日为支部固定主题党日,各支部认真制定主题党日活动计划,并将活动计划上报机关党委。二是完成农机综合服务中心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选举产生新一届支委成员,选举张跃同志为支部书记。三是制定党建月工作清单。2月份,结合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对各支部开展了党建工作专项检查,督促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并提出了改进措施,同时对支部党务工作者开展培训,按季度上好党课。四是认真核算党费交纳基数,按规定收缴党费。

15.关于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亟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已就设立或调整农田建设、种子管理等有关工作机构向县委编委作出请示。二是注重干部培养,推荐提拔重用1名中层干部任党组成员,同步调整了个别岗位人员混岗问题,同时已根据有关规定并结合县委农办实体化运行工作安排及人员选调工作认真研究,统筹安排内设机构重要岗位人员交流工作。三是通过学习强国APP、安徽干部在线教育以及举办农技人员培训班等,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提升干部职工的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

三、后续整改暨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工作计划

(一)持续抓好整改,切实提升工作质效。坚决落实好党组整改主体责任,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扛在肩上,一抓到底,不停顿、不放松,常态长效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对巡察反馈问题逐项再梳理、再排查、再深化,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已取得的整改成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务求取得实效。

(二)加强建章立制,巩固拓展整改成果。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在深入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制定和完善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有效制度。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尚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强制度执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地生根,以制度建设的成效固化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

(三)做好统筹结合,推动工作高质量发展。把做好巡察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工作的重要契机,与落实乡村振兴、“两强一增”、“两地”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重点工作相结合,定任务、定措施、查缺补漏,确保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全力推动我县“三农”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66-5021635;电子邮箱:1186427983 @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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