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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阳:“三个强化”提升案件监督管理工作质效
浏览次数:1506信息来源: 县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发布时间:2021-05-19

 “今年年初,中央纪委印发《纪检监察机关案件监督管理工作规则》,对纪检监察机关强化自我监督、健全内控机制提出了更高要求,作为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我们要严格贯彻落实,规范案件监督管理……”青阳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2021年以来,青阳县纪委监委坚持监督有力、管理科学、协调高效、服务到位的工作原则,着力强化监督管理,做实做细案件监督管理各项工作,确保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依法有序、安全文明开展。

强化线索管理,提升处置质效。县纪委监委实行问题线索集中受理、归口管理、分类处置,指定专人负责,对问题线索逐件编号登记,建立线上线下同步问题线索管理台帐,严防问题线索失管失控。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规范问题线索管理,定期召开问题线索排查会、分析研判会议,精准使用问题线索处置方式,着力提高线索处置质量和效率。2021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61件;其中,谈话函询4人、初核47件、立案24件、了结36件。

强化组织协调,增强办案合力。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制度优势,严格执行《中共青阳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则》《青阳县在查办党员或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实施细则》等各项制度规定,县纪委监委加强与公安、检察、法院等成员单位的沟通联系,认真做好问题线索的移送、通报工作,注重职务犯罪案件的工作衔接,不断凝聚反腐败工作合力。2021年以来,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向县纪委监委移送问题线索24件,立案13件。

强化监督检查, 筑牢安全防线。全面落实审查调查安全工作责任制,坚持审查调查安全与审查调查工作同步一体推进,切实扛稳抓牢审查调查安全工作政治责任。认真贯彻中央纪委《关于进一步做好“走读式”谈话安全工作的意见》,盯紧抓牢“走读式”谈话安全,扎实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督促相关人员立行立改。2021年以来,先后开展审查调查安全专项检查2次,发现问题12个,对涉及人员采取批评教育、谈话提醒、责令检查等方式,将工作责任压实到人,整改任务落实到人,不断提升案件监督管理质效,促进审查调查工作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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