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应急管理局党组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委关于开展新一轮“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工作的指示精神,坚持安全生产问题导向,不遮不掩、不等不靠、不推不诿,深入剖析“2·17”一般中毒事故案例的教训,严格把握关键时间节点,抓实隐患排查、问题整治、教育培训等环节,以案为鉴抓教育、紧盯问题抓整改,为全县经济发展积极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全面部署隐患排查。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引,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敲响安全生产警钟,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大排查大整改大提升。深刻吸取“2·17”事故教训,专题研究部署复工复产和安全生产工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节后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的通知》、《关于印发青阳县工贸企业复工复产安全指导意见的通知》,及时传达市应急管理局《关于立即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等文件,对县安委会14个安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调整,县政府负责同志带队对各自分管的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严把节后复工复产安全关,持续加大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建筑施工等高危重点行业领域执法力度,坚决防止仓促开工、超能力生产。
全面落实问题整治。坚持从严执法、从严追责,敢于动真碰硬,对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坚决不予复工复产;对整改治理不力的,及时约谈相关责任人和单位,依法进行严厉处罚;对问题严重,涉及面广的,实行挂牌督办,开展集中联合治理;对在限期内未完成整改的企业,由行业主管部门依法依规采取措施,督促其按要求整改到位。今年以来,已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安徽汇眠家纺有限公司、合肥恒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青阳分公司、池州绿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金坛市鑫盛物业有限公司青阳分公司等4家单位进行挂牌督办。同时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回头看”工作,举一反三,巩固安全生产检查督查活动成果。“2·17”事故以后,县应急管理局对全县各行各业生产经营单位共检查39次(其中非煤矿山行业14次、工贸行业17次、危险化学品行业3次、烟花爆竹类5次);下达执法文书47份(其中现场检查记录25份,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15份,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4份,整改复查意见书3份等);共发现问题和隐患158项(其中非煤矿山行业44项、工贸行业81项、危险化学品行业13项、烟花爆竹类20项),整改完成134项,限期整改24项;对青阳县恒源化工原料有限公司、池州瑞祥钙业有限公司、池州市弗卡森家具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立案调查(其中2起属于未按规定辨识有限空间,另1起属于警示标识缺失),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4万元,截至3月中旬相关问题隐患已全部整改完毕。
全面加强教育培训。及时传达市安委办《关于加强节后复产复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印发《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通知》,部署全县工贸、危险化学品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培(复)训工作,督促企业深刻认识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重要性。根据企业实际、行业标准制订相关培训内容,结合近年来我县相同领域发生的案例制订警示教育内容。保证高危企业新员工至少进行72学时的安全培训,非高危企业新员工至少保证24学时的“三级”岗前安全培训,坚决遏制安全教育走过场、搞形式现象,切实提升全体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紧抓企业安全责任人和一线作业人员两类重点人群,坚决做到未经安全培训考试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没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人员,不得聘用;未开展完成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企业,不得复工复产。3月19日至3月23日开展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截止3月19日)已有105人参加。严格定时签到、中途点名等培训管理,采取机考形式进行考核,杜绝代学、代考现象发生,考核合格后统一制发含二维码的新证,可上网查询信息。切实抓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每一环节,确保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落到实处、收获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