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基层干部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切实维护基层群众合法权益。新河镇纪委监委多措并举扎实推进村级“小微权力”规范运行工作,不断加强对村级“小微权力”运行的监督,有效地防范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强化学习,提高思想认识。新河镇纪委先后组织镇机关全体干职、各村支部书记、主任、纪检委员在党委(扩大)会议、周工作调度会、全镇农业农村工作会议及村级纪检委员培训班上学习《青阳县推进村级“小微权力”规范运行工作实施方案》,提高全镇干职对该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引导村干部对“小微权力”的正确使用,全力推动村级“小微权力”规范运行。
强化落实,确保工作实效。确定党委副书记作为该项工作的负责人,镇纪委具体负责村级“小微权力”监管工作的指导协调和运行监督,选取十里岗村、周桥村作为“小微权力”规范运行试点村,根据权责清单,在镇机关干职中选取13名工作人员对2020年9月份以来两村的民生资金、扶贫资金、村级事务、“三资”管理等权力事项全部录入“小微权力”监督服务平台,实现各类资金使用和发放的制度化、公开化、透明化,主动接受基层群众的监督,确保村级“小微权力”的规范运行。
强化宣传,营造浓厚氛围。新河镇纪委先后在试点村村部、村民小组、重要路口等张贴宣传画25份和发放宣传册4500余册,同时在镇微信公众号、政务公开网等网络平台对“小微权利”规范运行进行公开,提高群众对“小微权力”的知晓度,在全镇上下形成人人重视、人人参与、人人监督的良好氛围,让村级“小微权力”在群众的监督下规范运行。
下步,镇纪委将根据上级要求建立村级“小微权力“监督检查机制,围绕“规范运行、全程公开、群众监督”等权力运行关键环节,每季度对辖区内村级“小微权力”清单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同时不定期组织村纪检委员开展交叉监督检查,压实村级“小微权力”监督责任,确保村级“小微权力”运行的规范化、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