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作为派驻纪检监察机关必须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伟大旗帜,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勇于担当作为,以求真务实作风,有效地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保障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监督关系不是对立关系,派驻机构不仅要履行好监督责任,更要推动驻在部门党组(党委)落实好主体责任,才能真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政治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首要职责、根本职责,作为纪检监察组就是要坚决做到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派驻纪检监察机关督促驻在部门党组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上来,提高政治站位,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聚焦“监督的再监督”,开展监督检查。督促推动驻在部门党组严格落实监管责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不力的,对不敢担当、作风漂浮、推诿扯皮的,甚至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的,要严肃追究问责,以不折不扣、扎实有效的行动,为确保党中央各项方针政策落地见效提供纪法监督保障。
党的十九大以来,随着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对如何使派驻纪检监察组职能更加优化、权责更加协同、监督更加有力、运行更加高效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作为纪检监察组必须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推动派驻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为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环境。必须坚持把“严”的主基调贯穿在惩治、制度和教育中,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 强化对驻在部门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完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的严格监督,聚焦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等容易滋生腐败的领域,坚决防止权力滥用、权力寻租。要认真学习纪检监察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等理论知识,熟悉驻在部门的工作,系统了解驻在部门工作职责,全面掌握驻在部门的机构性质、内部结构、职能范围、行政审批、职责要求等情况,将纪检监察业务与驻在部门工作实际紧密联系起来,对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精准监督。(县纪委监委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吴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