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青阳县纪委监委聚焦主责主业,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监督管理、规范处置方式、严把处置质量、着力提升问题线索处置质效。
1-9月,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133件;立案64件;结案5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7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
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中,涉及乡科级干部10人,一般干部7人,村干部10人,其他人员20人。
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123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75人次,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次的61.0%;第二种形态29人次,占23.6%;第三种形态5人次,占4.1%;第四种形态14人次,占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