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你反映问题的信访件,我们已经按程序转至相关承办部门正在办理,等该信访件办结后,承办部门将及时向你反馈核查结果。”这是近日,青阳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工作人员向实名信访举报人反馈信访件受理情况的一幕。
今年以来,青阳县纪委监委聚焦群众关切,多措并举狠抓信访举报工作,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2020年1至5月,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网络举报件70件(次),其中属实名举报11件(次),均实行受理和办理结果回访,满意率达100%。
加强宣传引导。坚持在青阳县纪检监察门户网站、公开栏等多渠道公开受理范围、举报流程、举报电话,不断加大举报宣传力度。对来访群众发放《信访举报指南》宣传册和彩页宣传单1300余份;每逢重要节假日时,在纪检监察微信群和全县党员干部手机发廉政提醒信息,畅通举报渠道。在工作中,提倡、鼓励实名检举控告,对实名检举控告优先办理、优先处置、给予答复,积极引导群众依法有序信访举报。
规范来访接待。严格落实接访工作机制,在来访接待大厅,安排专人热情接待来访群众,耐心倾听群众反映,做好解疑释惑和情绪疏导工作,并要求其提供联系电话,对业务内的来访及时做好受理,告知办理时限和反馈要求; 对业务外来访,耐心疏导,做好说明解释工作,把应去哪里反映一次性说明白。对所有来访件全部录入来访举报受理系统,切实做到对群众来访应接尽接,应录尽录。
及时反馈处理结果。信访件办结后,由承办部门在办结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实名举报人反馈,反馈时原则上与实名举报人见面,口头反馈并做好记录后,由实名举报人在反馈记录上签署本人意见;特殊情况难以见面的,利用电话口头反馈,并做好记录。对实名举报人提出的疑问及诉求,认真答复,做到有理有据、耐心细致,以实际行动,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进一步提高举报人的满意度。(包 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