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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纪委网站|组织人事】青阳:积极发挥乡镇纪检监察协作区作用
浏览次数:1921发布时间:2020-05-15

    近年来,青阳县纪委监委积极探索实行“常委(委员)+纪检监察室+乡镇纪委”的“复合式”监督执纪工作模式,整合力量、聚指成拳,由“单兵作战”向“协同作战”转变。2019年以来,全县乡镇纪检监察协作区处置问题线索4件,立案3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人;指导乡镇纪委处置问题线索56件,立案34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3人。

    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在全县11个乡镇设立2个纪检监察协作区,由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分管,协作区主任由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主任兼任,副主任由驻地乡镇纪委书记兼任,成员由片区各乡镇纪委书记、纪委副书记等组成。协作区驻地选在交通相对便利的乡镇,办公地点由过去闲置的站所进行改造而来,设立谈话室、会议室、监控室、档案室等办公场所。

    建章立制,规范运行。先后编印《青阳县纪委监委办案协作区工作制度》《信访举报工作指南》等规章制度,不断规范协作区运行。协作区不定期进行集中办公、召开工作例会、案件研讨会、疑难复杂信访问题研判会等,提升监督执纪执法水平。

    突出重点,定向发力。聚焦扶贫、环保、医保、低保、危改等重点民生领域,深挖彻查党员干部失职失责、违纪违法等问题。对需要提交协作区办理的问题线索或案件,由属地乡镇纪委提出申请,县纪委监委授权,纪检监察室领办,协作区统一管理、整体调配。采取集中协同、异地交叉等方式办理,提高问题线索处置质量和办案效率。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http://www.ahjjjc.gov.cn/p/845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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