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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浏览次数:1748信息来源: 池州市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0-04-29

  一、池州市贵池区农业农村局农业产业化科科长刘长军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吃请等问题。2018年7月至2019年7月,刘长军以帮助审核申请项目补贴资料是否齐全为由,3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吃请。同时,刘长军还存在其他违法问题。2020年1月,刘长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石台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曹长国违规报销私人宴请费用等问题。2018年10月,曹长国接待因私来石台的战友时,专门制定接待方案、安排参观,并以接待外地单位来石台拍摄宣传片名义报销中餐费用760元。2020年4月,曹长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三、青阳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干部叶书全违规公款购买香烟等问题。2018年12月,经时任青阳县农委党组书记、主任叶书全签字审核,县农委向某宾馆多支付会务费13100元购买香烟,由叶书全用于招商和个人自用等。此外,叶书全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3月,叶书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池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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