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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为鉴 | 被蚕食的社保蛋糕
浏览次数:1656信息来源: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0-04-26

    被告人陈寅君犯诈骗罪、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4月18日,听到宣判结果,站在被告席上的浙江省开化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稽核科原科长陈寅君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今年年初,开化县纪委监委收到一封反映陈寅君违纪违法行为的实名举报信,随即成立调查组。在案件初核中,调查组发现陈寅君账户确有多笔来源不明的资金汇入,金额多为几万元。

  为查明资金来源,调查组前往相关部门核查,发现几名汇款人在将钱汇入陈寅君个人账户后不久,就开始从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领取退休金。经过外围调查掌握了证据,县纪委监委对陈寅君采取留置措施。

  “我的确帮人违规办理了养老保险补缴业务,都是我的亲朋好友。他们让我帮忙交钱,但有些还没来得及缴入财政账户。”陈寅君面对调查组有意回避拿钱的问题。

  “他们交给你的钱都用到哪去了?”调查人员追问道。“我正准备近期补缴上……”陈寅君回答。

  随着调查组扩大取证范围,经陈寅君之手违规办理养老保险的人员逐渐浮出水面。经统计,人数竟多达上百人。

  面对完整的人员名单,陈寅君低下了头。原来,2015年2月,在一次为同事家属办理完养老保险补缴业务后,陈寅君发现不交钱就可以办理退休手续并顺利领取退休金。

  有了这一次尝试,陈寅君开始“帮”亲戚、朋友,他利用本人或盗用同事操作工号违规为107人办理社会保险参保一次性补缴业务,并收取补缴金,造成国家及个人财产损失800余万元。

  陈寅君案件的发生,除其本人丧失理想信念、贪图奢靡享乐等主观因素,是否存在单位制度有漏洞、监督监管不到位等深层次问题?调查组在对陈寅君开展调查的同时,启动了“一案三查”程序。

  长期未制定内控制度和年度稽核计划,未开展实质性稽核工作;工号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严重缺位……查明相关问题后,开化县纪委监委陆续对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8名工作人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因落实主体责任或监督责任不力,开化县纪委监委对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局长程某某,副局长施某某、朱某某、吴某等人给予开除党籍或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就其涉嫌严重失职渎职犯罪问题移送县检察院审查起诉。(通讯员 周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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