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组长,这是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县教体局的反馈意见,请您签收。”这是近日,县委巡察办工作人员将被巡察单位的巡察反馈报告抄送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负责人的一幕。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巡视工作会议和全国市县巡察工作推进会议精神,青阳县在坚守政治巡察定位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建立派驻机构与巡察机构联动协作机制,构建“一体化”监督格局,实现派驻监督与巡察监督同频共振,推动巡察高质量发展。
信息互通,让监督更精准。巡察前,巡察组专题听取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情况介绍,主要包括被巡察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情况、政治生态分析、信访举报等内容,做到信息互通。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巡察工作动员会,参与相关巡察工作,切实发挥“信息员”“协调员”作用。巡察后,巡察机构将巡察报告反馈给被巡察党组织的同时,抄送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确保派驻纪检组及时全面准确掌握被巡察单位情况。
协作联动,让执纪更高效。巡察期间规范推行立行立改工作,对发现的一些可立行立改的问题,及时要求被巡察党组织就存在问题立即整改,派驻纪检监察组同步抓早抓小、跟踪问效,将整改情况、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巡察组,实现巡察工作的“快进快出”。巡察结束后,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县纪委监委将涉及联系单位的有关问题线索,优先移交派驻纪检监察组进行审查调查,确保查得更快、办得更好。
同向发力,让整改更彻底。派驻纪检监察组坚持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纳入日常监督的重点内容,指导被巡察单位成立组织、制定方案、建立台账,加大对整改责任落实方面的监督检查,紧盯重点问题和“关键少数”,通过全程跟踪监督,促进问题整改到位。日前,组织了11个派驻纪检监察组组成监督检查组对县委前11轮被巡察县直单位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督促反馈问题“见底清零”。(丁 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