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专项整治的要求,青阳县纪委监委牵头、会同15个县直部门,对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进行集中整治,着力解决群众期盼的紧迫问题。
各乡镇各单位认真履行专项整治主体责任,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认真对标对表落实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为全面贯彻落实开门搞整治的要求,县纪委监委此前公布了专项整治受理群众监督举报和反映问题方式,下一步将分批次陆续公布整治成果,接受群众监督评判。日前,青阳县纪委监委会同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县医保局等部门公布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的第一批成果。分别是:
加大政策倾斜力度,重点解决 “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完成211户建档立卡户安居提升工程和84户低保、五保、残疾、边缘户等农村危房改造,完成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饮水安全“一户一卡”登记台账,对全县所有集中式供水点进行水质检测。
全面落实贫困人口个人参保资金财政代缴政策,实行全额代缴贫困人口参保11815人260.326万元。全面落实贫困人口综合医保待遇,1~9月份共补偿54457人次3167.47万元。采取简化程序、便民高效方式核实贫困人口意外伤害住院56人次,补偿37.75万元。组织临床专家、医保工作人员对年老、行动不便的疑似患有慢性病的贫困人口进行上门鉴定、发证,现场检查372人,经鉴定发证327人。严肃查处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骗取医疗保障基金问题,扣缴120家定点医药机构违规报销资金31.82万元,暂停结算系统60家。将2978名困难老年人、588名儿童、1936名残疾人纳入农村低保保障对象。
按时间节点要求完成河湖“清四乱”集中整治行动各阶段任务,排查出的25个河湖“四乱”问题目前已全部整治到位。完成110个村股份合作制改革,组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110个,全县6.6万农户成为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东。自然村改厕已完成4227户,完工率105.5%。完成登记备案房地产经纪公司8家。
扎实推进“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排查发现、整改完成环境污染等问题33件。规范整治“散乱污”企业145家,对184台柴油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开展尾气治理工作,完成3家混凝土搅拌站除尘设备改造工作,1家矿山企业道路硬化改造工作,淘汰45台铝合中频电炉,对1家港口码头开展扬尘整治工作。完成6.61公里河道清淤疏浚,开挖贯通河道1.2公里,新建污水管网2.5公里;封堵混接管道110处,新建或改造污水井450座、雨水井400座;严查青通河沿岸生活污水直排口,封堵直排口60处;关闭搬迁养殖场92家;清理河道内沉船56艘;清理河道种植物357余亩,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3件。
2019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