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纪检监察协作区硬件已建成并投入使用,也出台了相关制度规定,但关键是要充分发挥其功能,解决基层监督执纪执法“短板”,提升案件查办质效才是根本目的。”近日,青阳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卢平,在乡镇第一、第二纪检监察协作区工作推进会上强调。
今年6月下旬,青阳县纪委监委按照整合办案力量、规范程序措施、提高办案质效的原则,共设立了两个乡镇纪检监察协作区和三个县直纪检监察协作区。至协作区挂牌运作以来,2个协作区共处置问题线索3件,其中初核3件;初核转立案1件。
为抓好协作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其功能和作用,协作区成立之初县纪委监委编印了《青阳县纪委监委办案协作区工作制度》《信访举报工作指南》等规章制度,规范线索管理、请示报批、处分处置及移送等程序;统一购买并发放《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释义等业务书籍,组织集中学习,并下发给协作区全体人员,成为他们的常学常用的“宝典”。不定期进行集中办公、召开工作例会、案件研讨会、疑难复杂信访问题研判会等方式方法,不断提升监督执纪执法水平,切实将协作区打造成审查调查的协作基地、日常监督的前沿阵地,锻造纪检“铁军”的一线要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