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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县住建委纪检监察组:发挥“探头”作用 积极履行监督职责
浏览次数:1818发布时间:2018-11-22

    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派驻县住建委纪检监察组聚焦主责主业,充分利用“驻”的优势,对县住建委实行贴身监督,不定期到县行政执法局、县交通局、县人防办等综合监督单位交流沟通,强化“派”的权威,有效发挥了派驻监督“探头”作用,积极履行派驻监督职责。

 

    一是推动主体责任落实督促驻在部门和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以上率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每个季度对党委(党组)班子、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党委(党组)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三本纪实手册填写情况进行抽查和调阅,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项要求真落实、取实效。截止目前,参与监督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专题研究会4次,抽查和调阅纪实手册填写情况2轮。

 

    二是加强联系沟通。建立工作QQ群、微信群,建立纪检组与监督单位联系沟通机制。通过“线上平台”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和纪检业务知识,做到“常态化”;经常性转发各级纪委监委网站内容,开展警示教育;在中秋、国庆等关键节点编发廉政短信,强化廉政提醒。截至目前转发各类会议、文件精神15篇,转发省市县纪委公众号推送的典型案例通报5起,编发廉政短信2条,共有200多名干部职工收到信息。

 

    三是监督触角前移。紧盯驻在部门和综合监督单位重大问题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重大事件处置和大额资金使用,要求各单位在召开涉及有关“四重一大”事项会议提前通知,坚持赴会参与,深入决策过程,参与决策监督,截止目前参加各类“四重一大”会议4次,现场监督工程招投标2场。

 

    四是监督常吹“耳边风”。常对监督单位执行制度情况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班子成员及相关工作负责人思想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出现苗头性问题早打招呼早提醒,防微杜渐。对发现制度缺失或政策、制度执行不力等问题与“一把手”勤沟通、多汇报,及时提出意见及建议,争取“一把手”的支持,避免被“边缘化”。截止目前,已提出意见建议5条,提醒谈话1人。(驻县住建委纪检组 戴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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