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任务分解落实到位。制定了《青阳县2018年财政支持脱贫攻坚工作计划》,从扶贫资金的保障与监督、扶贫工作的协调与会商到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做好帮扶、落实重点考核等方面,对财政支持脱贫攻坚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落实到每个科室,明确责任主体。
二是资金保障到位。严格落实省政府《财政支持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规定,确保县级财政按照地方财政收入增量10%以上,增列专项扶贫资金预算。今年安排县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780万元,比上年增长12%,其中增列专项扶贫资金400万元。
三是扶贫资金监管到位。筑牢扶贫资金管理的“高压线”,发挥财政监督职能,把扶贫资金监督检查作为中心工作来抓。建立财政支持脱贫攻坚工作督查制度,县财政根据全县脱贫攻坚重点任务,组织检查组,对有关乡镇、村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进行重点督查,每年开展次数不少于3次。目前已开展检查1次,检查资金额达1255万元,涵盖3个贫困村、1715户贫困户。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并督促乡镇按问题清单对座消号,整改到位。同时,发挥乡镇财政所贴近一线、就近监管的优势,加强资金使用监管。
四是扶贫领域作风问题治理到位。切实开展好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活动,聚焦二级机构、股室、乡镇财政分局,集中力量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盯住财政支持脱贫攻坚关键领域、关键环节、关键岗位,聚焦突出问题、靶向解决问题、碰硬整治问题,纠正“四风”永不止步、作风建设长抓不懈、建章立制标本兼治,推动扶贫领域作风明显改善。
五是单位定点帮扶到位。年初制定了结对帮扶工作计划,推进精准扶贫,落实帮扶责任人和帮扶措施,7名干部分别结对帮扶1-4户贫困户,共结对帮扶扶贫户17户。截止目前,帮扶高源、庙前、红光村集体资金35000元;为10户贫困户每户送去400元,帮扶资金4000元; 补助1户贫困户危房改造帮扶资金20000元;为7户贫困户购买小猪苗15头,金额7700元;为9户贫困户购买小鸡苗500只,金额1700元;为16户贫困户分别送去大米24公斤、菜仔油5升,金额4160元。(黄超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