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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阳县: 严要求 强措施 助力大排查大整治行动
浏览次数:2019发布时间:2018-04-12

  4月9日,制定青阳县环保问责专项行动方案、召开全县环境保护突出问题追责工作会议;

  4月10日,对5名固废“四联签”清单未按时上报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

  4月11日,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察委主任钱立芹赴乡镇督查指导环境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

  ……

  自4月8日全市环保问责专项行动部署会和全县环保突出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动员会召开后,县纪委监委迅速行动、主动跟进、细化措施,积极跟进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主动跟进、营造氛围4月9日下午,县纪委监委组织各乡镇纪委书记,县环保局主要负责人,县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17个相关单位纪检组长召开专题会议,传达贯彻市环保问责专项行动部署会和全县环保突出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动员会精神,部署安排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同时,运用县电视台、县纪委网站、微信客户端等媒体平台,广泛宣传环境保护突出问题追责相关工作,主动发声,积极营造跟进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工作氛围。

  制定方案、强化措施县纪委监委围绕“十二类专项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结合自身职能,制定《县纪委关于环保问责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方案》按照“全覆盖、零容忍、明责任、严执法”原则,聚焦组织领导不力、整治工作不到位、造成重大影响和不主动作为担当、敷衍塞责四类问题,精准发力,强化问责;同时,结合实际,细化措施,充分发挥一线纪检干部和党风政风监督员的“探头”作用,做到工作举措和纪律问责一起上,保障大排查发现的问题全面整治到位。

  快查快结、强化震慑对发现的未能按时上报固废“四联签”清单的问题,迅速启动问责程序,开展环保问责专项行动。4月9日至10日,县纪委监委派出2个核查组迅速核清具体情况,严肃查处涉及的失职渎职问题。对3名固废“四联签”清单未按时上报直接责任人进行问责,并实施“一案双查”,对2名负有领导责任人员进行追责;对上述5名相关责任人分别进行了诫勉谈话或警示谈话,并公开通报曝光,强化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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