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反面案例教育威慑力度,切实增强党员领导干部纪律规矩和法律意识,实现以案明纪、以案释法、以案为戒、以审促廉的教育效果,近日,青阳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汪某某涉嫌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行贿罪一案。
“咚……”随着法槌敲响,庭审正式开始。公诉机关指控,2015年至2021年期间,被告人汪某某作为国家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其谋取不正当利益;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为获得职务晋升,进行行贿等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行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随后,控辩双方围绕犯罪事实进行举证、质证以及法庭辩论,与会人员认真观摩,仔细聆听,深度接受法律的庄严洗礼。庭审清晰地还原了一名公职人员突破“底线”、跨越“红线”、最终滑向犯罪深渊的全过程,以最直观的方式警醒党员干部时刻严守党纪国法,紧绷廉洁之弦,切实筑牢廉洁自律思想防线,庭审现场成为直击心灵的廉政警示教育课堂。
本次庭审以典型真实案例“现场授课”,用“案中人”警醒“身边人”。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组织各乡镇、部分县直单位以及国有企业干部职工190余人旁听,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面对面敲响明纪警钟,真切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和逾越法律红线带来的惨痛代价,推动了党纪学习教育入脑入心。
庭审是最生动的法治课堂,案例是最鲜活的警示教材。近年来,青阳法院立足审判职能,依法惩治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通过庭审现场的方式,打造生动的警示教育课堂,努力实现“庭审一次,教育一片,以案释法,以案促廉”的良好效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