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坚决遏制酒驾醉驾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蓉城镇纪委开展酒驾醉驾“四个一”专项整治行动。
开展一次警示教育。各党组织结合今年省、市、县、镇酒驾醉驾典型案例,每月开展一次警示教育,广泛宣传酒驾醉驾危害,引导党员和公职人员带头遵纪守法,告诫全体党员干部要把握职业底线、远离犯罪红线,消除侥幸心理,提高警惕,自觉维护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
发放一份宣传资料。各党组织向全体党员、公职人员及其家属发放“禁酒驾醉驾 树文明新风”一封信等宣传资料,引导他们自觉从思想上、行动上重视交通安全,树立文明交通意识和安全责任意识,自觉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为自己的生命安全负责,共同营造“拒绝酒驾、关爱生命、文明出行”的良好社会氛围。
开展一次专题法律法规学习。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党纪法规和酒驾醉驾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有关规定,引导党员、公职人员认识到酒后驾车所承担的法律后果,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规范安全驾驶行为,杜绝酒驾醉驾行为的发生。
签订一份拒绝酒驾醉驾承诺书。以党日活动为契机,组织全体党员和公职人员签订一份拒绝酒驾醉驾承诺书,提醒党员和公职人员始终保持清醒头脑,不踩纪律“红线”,不碰法律“高压线”。截至目前,全镇共开展警示教育28场,2812名党员和公职人员签订了《党员、公职人员拒绝酒驾承诺书》,推动形成“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规矩意识,营造风清气正干事的良好氛围。
蓉城镇纪委还印发了《蓉城镇党员、公职人员酒(醉)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全镇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应处分未处分到位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坚持严管厚爱并重,持续高悬问责利剑,力求查处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健全一套制度。今年以来,立案查处酒驾醉驾案件8件,已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人,正在办理5件。
下一步,蓉城镇将继续坚持“严”的主基调,建立常态化监督机制,将酒驾醉驾问题监督检查纳入作风建设、日常监督重要内容,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和日常督查,以‘零容忍’的态度,对酒驾醉驾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推动党员和公职人员把杜绝酒驾醉驾铭记于心、践之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