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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法院:旁听庭审“零距离” 筑牢廉政“防火墙”
——县法院配合县纪委监委组织开展职务犯罪案件庭审观摩活动
浏览次数:1083信息来源: 驻县法院纪检监察组(供)发布时间:2023-08-01

2023年7月31日上午,青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陈某某涉嫌受贿罪一案。县纪委监委、发改委、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县直相关单位百余名公职人员参加现场观摩旁听庭审,“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驻县法院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庭审活动。开展庭审活动前,我组积极收集参加人员名单,安排安保人员,确保此次庭审活动的顺利进行。

 案情回顾

2008年至2019年,被告人陈某某利用担任池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上的便利,在环评审批、环保验收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并于2010年至2022年先后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一百三十余万元,数额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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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中,法庭针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组织控辩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充分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被告人陈某某当庭忏悔,作为一名老党员,在工作中丧失政治思想和道德修养,没有筑牢防腐拒变防线,一步步陷入泥坑,成为被告人。该案将择期宣判。

庭审活动结束后,旁听人员纷纷表示:通过此次旁听活动,深切体会到了法律的威严和纵容贪欲的巨大危害,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要筑牢思想防线,坚守廉洁底线,时刻警醒自己,夯实拒腐防变思想堤坝,争做政治信念坚定、遵规守纪的明白人。

将“庭审现场”作为“廉政法治课堂”,敲响拒腐防变警钟,让党员干部“零距离”接受廉政教育,用“身边案”警示“身边人”,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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