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届中共青阳县委第四轮巡察公告
浏览次数:2366信息来源: 巡察办发布时间:2023-03-02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一巡察组、县委第二巡察组、县委第三巡察组于2023年2月27日至5月28日分别对县财政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直工委、县投资促进局、县交通运输局、青阳县老山超限超载检测站、县南阳林场、县酉华林场等9个县直单位开展常规巡察。

一、巡察信访受理对象

上述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县管干部及重要岗位负责人,下一级机构主要负责人。

二、巡察内容

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县委工作要求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各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室,设置邮政信箱、电子邮箱、举报箱,开通信访举报电话,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截止时间为5月26日。

 

根据相关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有关规定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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