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感觉纪委离我们远,现在纪检监察工作协作区干部经常到村里访民情‘唠家常’,深深地感受到纪检监察就在我老百姓身边。”青阳县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工作协作区干部进村入户走访时新河镇洪山村的一名村民说道。
青阳县纪委监委建成4个纪检监察工作协作区,制发协作区工作职责、协助乡镇(街道)纪(工)委履行工作职责、例会制度、安全工作制度等10余项制度,做到职责明确、流程清晰。4个协作区均设有审查调查室、监督检查室和规范的谈话室、监控室、疏导室等,配置主任、副主任、成员共24名工作人员,实现对12个乡镇(开发区)及村(社区)全覆盖。
协作区在日常监督检查上下功夫,督促辖区乡镇(开发区)党(工)委扛起主体责任,纪(工)委加强监督责任,指导各乡镇(开发区)纪(工)委对落实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衔接、污染治理、疫情防控、文明创建等重点工作部署开展监督检查,借助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围绕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解决,对基层干部作风问题监督督查,跟进督办群众信访举报问题。
“多亏了协作区,我们反映的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查清了,相关人员也被立案了,压在心里的一块石头总算落地了。”青阳县某镇一信访群众在第四纪检监察协作区说道。
此前,当地群众多次反映某镇某村干部在一企业非法用地中存在违规违纪问题,镇纪委虽然组织力量进行了核查,但群众对核查情况不满意,认为没有查清楚,持续信访。“协作区接到县纪委监委转来的线索后,立刻统筹人员力量,对有关问题提级办理,最终查明真相,对违规违纪同志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青阳县第四纪检监察协作区工作人员徐建说,“协作区介入后,推动实现案结事了,群众对处理结果十分满意。”
“协作区是做细做实基层监督的有效形式,也是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有益探索。我们将聚焦协作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各项任务落实,切实把协作区打造成为民办事的‘暖心驻地’。”青阳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