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青阳县第四纪检监察协作区开展监督检查,重点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四重一大”“一把手”“末位表态”制执行情况,采取驻农水纪检组与协作区乡镇(开发区)纪(工)委交叉互查,通过听取情况介绍、查阅学习笔记和会议记录以及大额资金拨付凭证等,督促各单位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地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要求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导班子)发挥头雁效应,带头学习、带头宣讲、带头贯彻,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党支部利用主题党日、专题辅导、个人自学等多种方式组织学习,切实做到入脑入心、知行合一。监督检查中,要求各单位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健全完善“四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全面推行痕迹管理,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