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县财政局积极落实坚持“过紧日子”,大力压缩行政运行成本,集中财力促发展、惠民生、保运转,从四个方面严格加强“三公”经费管理。
一是从严编制“三公”预算。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编制“三公经费”预算,从源头上加强监管,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三公经费”支出。
二是完善制度建设,强化前置审核。严格按年初预算下达的指标执行,不得超预算、超标准。公务接待费实行“一事一结”,报销时附派出单位公函或公务检查通知、发票、消费清单、公务接待审批单、接待清单等。公务用车严格执行“三定”制度。在报销审核时,对超范围、超标准、不符合“三公”经费管理的票据,一律退回。
三是强化动态监控,严把支付关口。设定“三公”经费动态监控规则,充分发挥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管作用,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相关规定,严把支付关口。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设置“三公”经费统计明细表,对部门“三公”经费发生情况及时进行动态统计并进行分析,及时掌握“三公”经费的增减变化情况。
四是强化信息公开,提高预决算透明度。积极推进“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做到“三公”经费信息公开与部门预算、决算公开同部署、同落实,同时确保公开内容真实、口径一致、格式规范。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人数及金额,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金额,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接待标准等信息。切实提高“三公”经费预决算透明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