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青阳县纪委监委坚持以解决人民诉求为中心,把信访工作当作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创新工作思路,破解信访难题。2021年以来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共受理信访举报229件,初信初访核查88件,核查率达100%;上级纪委监委交办查报件1件,按期办结率达100%,无一件超期不结,无一件被发回重办或要求补查补证。
锚定目标,拉高标杆“破题”。随着信访形势的变化,举报渠道增多,网络举报、电话举报等途径反映问题成为常态。深入分析信访举报工作新形势,制定了“一升两降”的工作目标,即满意度提升、信访举报总量下降、业务范围内重复举报下降。青阳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坚持把受理、结果“双反馈”工作机制贯穿信访工作全过程,做到实名信访举报“受理有告知、办结有反馈”,有效提升实名检举控告办理质效。在确认为实名检举控告、属于本机关受理的,收到检举控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告知反馈举报人受理情况,让群众有了“定心丸”,避免举报人重复访;同时,对实名举报问题线索进行编号登记,优先办理、优先处置,建立跟踪督办台账。按照“谁办理谁反馈”原则,承办部门在办结15个工作日内向举报人反馈办理结果,并听取反馈人意见,做好解释、疏导和思想教育工作,切实做到实名检举控告“事事有回音”。2021年以来,青阳县纪委监委共接收实名检举控告44件,进行实名受理核实告知44件,受理告知率100%,办结反馈率100%。“我对县纪委此次调查和处理结果非常满意,解决了我反映多年的问题,非常感谢你们对我反映事情的重视,一遍又一遍的上门走访......”一位信访人在青阳县纪委监委回访时说道。
压实责任,协同联动“解题”。对于疑难复杂信访件,加强与县直职能部门、乡镇党委的协作配合,建立“预防、核查、处置、化解”协同联动工作机制。近年来,信访统计数据表明,村两委主要干部信访举报占比一直偏高,究其原因,除群众参与集体事务管理意识增强外,基层纪检干部与被举报人同处一地、人情观念影响,办信能力不强,举报办理质量不高,也是导致信访举报居高不下的重要原因。为有效解决乡镇纪委办信办案难的问题,青阳县纪委监委探索实行了“初核交办”工作机制,即对下级管理的重要、复杂信访件,由信访室、纪检监察室等先行初核,在查清主要问题的基础上,以下发责成立案通知书、责成整改通知书或纪律检查建议书等形式,交乡镇纪委进一步深入调查,信访室跟踪督办,直至调查处理结束。2018年1月,信访室牵头对木镇镇双合村村干部涉嫌集体贪污线索进行初核,初核后交木镇镇纪委立案查处6人,成功化解了一起突出、疑难信访问题。
畅通渠道,用心用情“答题”。青阳县建立完善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接访制度,坚持“一线走访、开门接访、带信下访、问效回访”,采取纪法情理相融合,综合运用教育、协商等方式,回访反馈、解决诉求,让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有温度、带感情、接地气”。今年来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共接访 10批次、12人。同时,发挥监督挺纪在前、抓早抓小的积极作用,对党员干部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一般性苗头性信访举报问题,通过信访预警谈话等方式,给予教育警示。一位接受县纪委监委预警谈话的部门负责人在预警后向组织坦诚地说,“组织向我亮起了红灯,使我思想受到深刻的警醒,认识到自己即将滑向犯错的边缘,是纪委拉了我一把,对我来讲受益终身。”实施以来,共对6名党员干部进行了信访预警谈话。同时,立足举报分析职责,发挥信访信息量大、面广的优势,紧盯新动向,及时发现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薄弱环节,强化调研分析,撰写信访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领域举报频发,县委对纪委监委信访专报《农村危房改造领域违纪类型分析及对策建议》作出批示,并组织对全县农村危房改造问题进行了清理整顿,多人被追究纪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