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佐证资料要与整改措施一一对应,针对第11个问题,建议放入委党组对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材料。”“针对‘2019-2020年党组违规向下属三个粮企收取管理费62万元,加重企业负担’这个问题,整改措施不够到位,违规向下属三个粮企收取的62万元管理费应退回。”这是青阳县纪委监委驻县发改委纪检监察组对县发改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资料进行督查后,“开”出督查指导意见清单,向该单位具体负责整改工作的领导面对面进行反馈的情景。
图为,在青阳县省级粮食储备库实地督查整改落实情况
2021年11月16日至12月20日,市委第五专项巡察组对青阳县发改委(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及下属三家国有粮食企业单位开展了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并反馈了意见。驻县发改委纪检监察组坚持主动介入、积极担责,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纳入日常监督的重点内容,对巡察整改方案及整改台账制定、制度机制建立、整改报告撰写、整改佐证资料收集整理等各环节及时跟进监督检查,提出指导建议,压实整改责任,力促从严从实完成巡察整改任务。
“我组将加大对整改责任落实方面的监督检查,紧盯重点问题和“关键少数”,通过全程跟踪监督,来促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驻县发改委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