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以来,青阳县纪委监委聚焦主责主业,认真履行监督执纪工作职责,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1-3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处置问题线索47件,立案23人;结案18件,处分18人。
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中,涉及乡科级干部1人,一般干部3人,其他人员14人。
1-3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共36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8人次,占50.0%;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10人次,占27.8%;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5人次,占13.9%;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3人次,占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