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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时评】亲不逾矩 清不疏远
浏览次数:2086信息来源: 第四纪检监察室发布时间:2022-02-14

 

“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用“亲”“清”二字定位新型政商关系,强调“官、商”交往要有道,相敬如宾,而不要勾肩搭背、不分彼此,要划出公私分明的界限。政商关系“亲清不分”,肆意权钱交易,贪图奢靡享乐,必然走上违法犯罪。从“打虎”通报来看,为政不廉、亲清不分、政商勾结,是严重违纪违法的突出表现。众多“落马”干部背后都有一个或多个不法商人搞利益输送,曾几何时,使得政商关系被视为让人望而生畏的“危险关系”;一谈起政商关系,常使人产生“不清不楚”“不明不白”的印象。

官有官道,商有商道。党员干部不能搞“政商两栖”或者“政商交易”。官与商交往既要保持好安全距离,可以“近”但不能“粘”,要从关系紧密型向保持距离型转变,防止交往蜕变为勾结、交谊蜕变为交易,生成“利益共同体”导致腐败。酒局、牌局最易成为政商关系的“缺口”,“一家两制”、党员干部子女及其配偶经商是政商利益输送的一大暗门。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在目前的大数据的背景下,搞潜规则“无论潜得多么深,总有暴露的一天”。对在企业兼职的党员干部进行清理整顿,规范离退休干部社团兼职,就是为了筑牢政商勾结“防火墙”。不能既官又商,鱼和熊掌岂可兼得。

政商各循其道,亲则两利,清则相安。对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来说,正确处理政商关系,把握好与民营企业家的交往尺度,是一道避不开的考题。既要防止“勾肩搭背”“穿一条裤子”,也要防范“谈商变色”“清而远之”,真正做到“亲不逾矩、清不远疏”。在政商关系中做到“亲”,就是要坦荡真诚同民营企业接触交往,特别是在民营企业遇到困难和问题情况下更要积极作为、靠前服务,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多关注、多谈心、多引导,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做到“清”,就是同民营企业家的关系要清白、纯洁,不能有贪心私心,不能以权谋私,不能搞权钱交易。

无论是从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现实角度看,还是从建设廉洁政治要实现的“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长远目标来看,都离不开良性互动的政商关系。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一方面是“破”,通过架起纪法“高压线”,破除“以权逐利、以利逐权”“贿随权集、权钱交易”的错误“官商关系”;另一方面是“立”,通过筑起制度“防火墙”,明晰政府义务、权力边界的“权力清单”“负面清单”等,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经营在合规中运作。政府应积极作为,改进作风,不能当“躺平官”,要积极为创业者、企业家解决发展难题,做好“店小二”服务,为企优环境。企业在新常态、新金融、互联网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背景下,应实施创新驱动战略。企业的发展必须要靠创新,通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大力实施模式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等,实现从“靠关系”到“靠本领”的思维转变,从“找政府”走向“找市场”。 (青阳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  林宝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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