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22年1至3月青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领导接待纪检监察业务内群众来访安排情况公告如下:
一、接访安排
接访领导 职 务 接访时间(8:30-11:3 ) 接访地点
汪 峰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 、县监察委员会主任 1月7日、2月9日、 3月2日 县纪委来访接待室
卢 平 县纪委副书记 、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1月26日 县纪委来访接待室
徐 莉 县纪委常委、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2月25日 县纪委来访接待室
许屹进 县纪委常委、县监察委员会委员、县委巡察办主任 3月28日 县纪委来访接待室
二、注意事项
1、受理范围:针对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检举、控告;依法应由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针对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纪违法、失职渎职,损害党员和群众合法权益的诉求;对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的批评、建议。
2、信访人员在信访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
3、举报电话:5024111
4、通讯地址:青阳县蓉城镇九华西路272号
中共青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青阳县监察委员会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