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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串供到勒索
浏览次数:1496信息来源: 中国纪检监察报发布时间:2021-11-08

 

“本来想着能够通过串供蒙混过关,却没想到遭到了敲诈勒索,那段日子,我的头顶始终悬着一块摇摇欲坠的大石……”近日,在江苏省江阴市公安干警警示教育大会上,该市新桥派出所原民警唐某明用自己的故事为全市公安系统党员干部敲响警钟。

此前,江阴市公安局向市纪委监委移送一条问题线索,反映民警唐某明在办理一起涉嫌故意伤害案中收受财物。经调查取证,办案人员初步掌握了唐某明主动索贿的问题线索,于是直接找到唐某明谈话。

“当事人为了感谢我,主动给我送了6000元现金和几条香烟,我收下了这些财物。”谈话中,唐某明一直声称是当事人主动赠送财物。

“为何当事人不直接把这些财物送给你本人,要通过不认识的其他人员?”办案人员追问。

“害怕,怕被发现就让别人代收了。”唐某明回答。

“既然当事人主动提出要送,为何他不提前准备好,而是一半是现金,一半是通过支付宝转账支付?”面对质问,唐某明眼神闪烁但仍不承认索贿行为。

显然,唐某明只承认了部分违纪事实。为了进一步查清真相,办案人员再次走访多位证人,很快有了新的发现。

有证人回忆,曾经通过烟酒店老板李某向唐某明送了4000元现金。以此为突破口,调查组分别找到李某和唐某明核实情况,但李某表示不记得此事,唐某明也矢口否认。“只要李某不承认,证据链就无法形成闭环,我们只能再找别的突破口。”案件一时陷入僵局。

然而,没过多久,意外的事情发生了。唐某明突然主动向组织交代之前隐瞒的问题。“唐某明选择主动投案,除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查处案例带来的震慑,还有一个原因,就是遭到了李某的敲诈勒索。”办案人员介绍。

原来,唐某明在第一次接受谈话后,十分担心自己通过李某收受4000元现金的事情败露,于是多次和李某串通,反复叮嘱他帮助隐瞒。谁知弄巧成拙,“好哥们”李某“说翻脸就翻脸”,反而抓住这个把柄开始对他敲诈勒索。

“他对我说,如果不给钱就让我脱警服,还频繁在朋友圈发布暗示性的恐吓内容。”唐某明告诉办案人员,“每一天都提心吊胆,有时独自在宿舍里嚎啕大哭,后悔、绝望,不知所措。”为了息事宁人、保住工作,唐某明给了李某2万元,可李某并不满足,继续向他索要30万元。

最终,唐某明选择向组织坦白,他说:“我现在只有一个念头,要抓住最后的机会,直面自己的错误,接受组织处理。”经查,唐某明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2650元,尚不构成犯罪,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高山 张淳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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