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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去弊兴利”守好新时代网络文明“新阵地”
浏览次数:1273信息来源: 第四纪检监察室发布时间:2021-11-04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网络文明建设的意见》,对新时代推进网络文明建设作出总体安排部署。随着互联网技术飞速发展,网络日益成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主阵地、意识形态斗争主战场。《意见》的出台为实现“去弊兴利”,守护好新时代网络文明“新阵地”指明了清晰方向和路径。

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其双刃剑的效应愈加显现。当前,我国的网民数量高达10.11亿,在线教育、在线医疗、远程办公、电商直播、网络零售、网络视频、网络支付、在线政务服务、网络新闻等场景应用给人们带来前所未有的方便快捷。随之而来的是:传播谣言、散布虚假信息的事件频发,网络直播、短视频等平台充斥着有害信息和不良内容已成为网络空间的“公害”,论坛、聊天室侮辱、谩骂等网络暴力事件不断,低俗网络文化滋生、网络诈骗事件频发以及个人信息滥用等……“线上”不文明现象,不断升级演变,毒素蔓延至“线下”。新时代加强网络文明建设势在必行。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网络空间是亿万民众共同的精神家园。网络空间天朗气清、生态良好,符合人民利益。网络空间乌烟瘴气、生态恶化,不符合人民利益。”如何治理建设互联网、建设一个什么样的互联网,事关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正本清源之要在于激发源头活水,治理“去弊”更需“兴利”。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的宣传工作部门,要聚焦《意见》明确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坚持“正能量是总要求、管得住是硬道理、用得好是真本事”,严把内容生产关、严惩违规信息生产者、严扣正能量主旋律;配合督促网信等相关部门经常性地开展网络治理专项行动,监督网络内容生产者不制作、复制、发布含有“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和“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等内容的违法信息,最大限度地压缩有害网络内容的生存空间,有效遏制不良网络内容的传播。

变通革弊,与时宜之。新时代下,必须要将网络文明传播治理活动落实到基层人们的生活中,让网络成为传承社会文明,赓续时代血脉,为国家、人民发声的大国利器,让更多的网民自觉成为正能量的传播者、监督者,共同守护好天朗气清的新时代网络“新阵地”。(青阳县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   庞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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