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21年7至9月青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领导接待纪检监察业务内群众来访安排情况公告如下:
一、接访安排
接访领导 |
职 务 |
接访时间 (8:30-11:30) |
接访地点 |
汪 峰 |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 、县监察委员会主任 |
7月6日 8月4日 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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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委来访接待室 |
卢 平 |
县纪委副书记 、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
7月28日 |
县纪委来访接待室 |
徐 莉 |
县纪委常委、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
8月26日 |
县纪委来访接待室 |
陈长海 |
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
9月29日 |
县纪委来访接待室 |
二、注意事项
1、受理范围:针对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检举、控告;依法应由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针对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纪违法、失职渎职,损害党员和群众合法权益的诉求;对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的批评、建议。
2、信访人员在信访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
3、举报电话:5024111
4、通讯地址:青阳县蓉城镇九华西路272号
中共青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青阳县监察委员会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