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县丁桥镇茗山村原党支部书记曾天富在低保户评审工作中履职不力问题。2012年至2019年,茗山村每年在开展低保户评审工作时,仅通过召开村民组长会议的形式宣传低保政策,要求村民组长提醒困难群众向村委会提交低保申请。村委会收到申请后,未对申请人实际情况进行核实,未按要求填写家庭情况调查表,后仅通过村“两委”会议的形式对申请人进行初审。提交村民代表大会讨论时,也未向代表详细介绍申请人的情况。曾天富作为时任村委会主任和党支部书记,负有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此外,曾天富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4月和5月,曾天富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