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县纪委有关要求落细落实,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坚持“四措并举”,监督推动县文旅局落实监管责任,进一步做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提高认识强站位。督促县文旅局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入领会加强文物古籍保护、研究、利用,强化重要文化和自然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保护文物也是政绩的科学理念,多措并举,在保护中传承、在保护中利用。
摸清底数明情况。督促县文旅局完善历史文化遗产资料库建设,全面准确摸清掌握全县不可移动文物和馆藏文物的总量、分布区域、保存状况、本体特征、自然与人文环境状况等基本家底,为制订全县文物保护规划和具体的保护措施提供重要依据。按照国家统一的规范和技术标准,对可移动文物进行鉴定、命名、测量、拍摄、信息采集和登记,全部信息输入全国可移动文物信息登录平台。收集整理青阳腔资料,启动实施青阳腔剧目、影像资料数字化工程和少数珍本线装本影印,列入省非遗中心项目支持目录。
细化措施抓落实。督促县文旅局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文物保护利用工作和非遗保护专项工作。加大专项预算资金投入,确保县级重点文保单位得到及时抢救修缮。强化政府购买服务,加大非遗文化产业化开发利用。积极参与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开展非遗展示展演活动。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人才队伍建设,提升保护传承能力。成立县文物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青阳县文物领域“文物法人违法案件”“打击文物犯罪” “文物维修工程”三个专项治理(行动)方案》,明确行动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治理内容、治理范围、实施步骤、责任落实等关键环节,确保三个专项治理行动的层层落实。
强化督查严责任。督促县文旅局成立督查组,按照全面排查、彻底整治的要求,坚持单位自查与行业督查相结合,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常态化督查,对其保存现状、损毁情况、安全隐患等做好全面准确的记录,及时对文物本体进行日常维护,对周边环境开展综合整治,做到排查工作不留死角。对排查出问题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要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及时解决问题,切实做到边查边改,将治理行动落到实处。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将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作为政治监督的重要内容,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县纪委监委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