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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整合资源 提升基层监督质效
浏览次数:1434发布时间:2020-07-21

  “他在我们村行事作风是出了名的强势、霸道,我们都以为这案子肯定难‘啃’下来,没想到这么快查清楚了……。”青阳县酉华镇一位村民说道。

  “在农村都是熟人熟脸,查办案件很难抹开脸、瞪黑眼,事情就难查清,问题就难解决。而建立乡镇纪检监察协作区后,这些问题都迎刃而解。”东至县纪委监委协作区的一位工作人员说。

  这是池州市加强乡镇纪检监察协作区建设显现成效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池州市纪委监委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十九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和省纪委工作部署,不断深化乡镇(街道)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指导各地相继出台了加强乡镇纪检监察协作区建设的意见,明确协作区划分、组织架构、工作职责等,为协作区规范化建设、常态化运行提供有力保障。目前,全市三县一区56个乡镇,共组建纪检监察协作区14个,全部常态化运行。

  组建因地制宜。目前,全市有两种不同组建模式:贵池区和东至县由主管案件的纪委常委(监委委员)牵头,对应的纪检监察室主任兼任协作区主任,协作乡镇纪委书记和专职人员为成员;石台县和青阳县由主管案件的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兼任协作区主任,对应的纪检监察室主任、协作乡镇纪委书记及专职人员为成员。

  运行灵活机动。协作区不直接受理所辖乡镇的信访举报,主要是根据县区纪委监委授权开展工作,实行“忙时集中、闲时分散”的机动运行模式,有审查调查任务或县区纪委监委安排开展集中监督检查时,协作区成员驻点办公;闲时由驻在乡镇纪委负责值班值守、日常联络,协作区其他人员回原单位工作。这种运行模式有力整合了人力资源,合理安排审查调查力量,有效解决乡镇纪检监察组织独立办案中存在的熟人社会干扰、谈话取证不利、骨干力量不足等困境。

  管理依纪依规。各地相继出台了乡镇纪检监察协作区相关工作制度、工作纪律及谈话函询流程图等规范化工作制度10余项,进一步完善了体制机制,理顺了工作关系,用制度加强管理、规范运行,不断提升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监督执纪实效。同时,加大培训力度,下半年将对全市112名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开展一次业务培训,并通过以案代训、跟班轮训或参加政治巡察等方式,抽调基层人员跟班实战或参与办案,不断提升乡镇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

  据悉,乡镇纪检监察协作区自去年下半年组建以来,共处置问题线索40件,立案8件,处理19人。

  “一年多来,乡镇纪检监察协作区打破了熟人社会困境,提高了工作效率,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的权威性和独立性明显提升。”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表示,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找差距、补短板,推进规范化管理,强化实战练兵,不断巩固深化基层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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