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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阳:积极发挥乡镇纪检监察协作区作用
浏览次数:3200发布时间:2020-05-11

    近年来,青阳县纪委监委以乡镇纪检监察机构规范化建设为抓手,探索乡镇纪委履行监督执纪职责的方式途径,建立乡镇纪检监察协作区,探索实行“常委(委员)+纪检监察室+乡镇纪委”的“复合式”监督执纪工作模式,整合力量、聚指成拳,着力解决基层监督执纪力量弱、熟人社会人情密等问题,让基层日常监督“长牙”“带电”,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2019年以来,全县乡镇纪检监察协作区处置问题线索4件,立案3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人;指导乡镇纪委处置问题线索56件,立案34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3人。

    整合优势资源,形成办案合力。按照“地域相近、优势互补、便于协作”的原则,将全县11个乡镇纪委分设2个纪检监察协作区,协作区驻地选在交通相对便利的乡镇,办公地点将过去闲置的站所进行改造,设立谈话室、会议室、监控室、档案室等办公场所。每个协作区由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分管,协作区主任由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主任兼任,副主任由驻地乡镇纪委书记兼任,成员由片区各乡镇纪委书记、纪委副书记等组成,把乡镇纪委不同阅历、不同经验、不同能力水平的干部整合到一起,互学互帮互促,共同提升能力。近年来,全县乡镇纪委办案面实现全覆盖,自办案件增长明显,一改案件来源主要依靠公检法等执法机关移送和上级交办的局面。

    注重建章立制,规范有序运行。编印《青阳县纪委监委办案协作区工作制度》《信访举报工作指南》《青阳县纪委监委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规范(试行)》等规章制度,统一发放《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释义等业务书籍,并组织集中学习研讨,规范线索管理、线索处置、线索移送、请示报批等程序,坚持依规依纪依法,筑牢安全办案防线。协作区不定期进行集中办公、召开工作例会、案件研讨会、疑难复杂信访问题研判会等,提升监督执纪执法水平,切实将协作区打造成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的协作基地、日常监督的前沿阵地。

    坚持问题导向,定向精准发力。聚焦扶贫、环保、医疗、低保、危改等重点领域,重点纠正和查处履职不力、吃拿卡要等问题,深挖彻查党员干部失职失责、违纪违法问题。对需要提交协作区办理的问题线索或案件,由属地乡镇纪委提出申请,经县纪委监委批准,采取集中协同、异地交叉等方式办理,提高问题线索处置质量和办案效率。2019年以来全县乡镇纪委按照“四种形态”处置101人次,其中第一、二种形态占80.2%。(史志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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