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一巡察组、县委第二巡察组、县委第三巡察组于2020年4月10日至8月13日均以“一托N”的方式,分别对县委办、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县政协机关、县建投集团,县政府办、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医疗保障局、县扶贫开发局共12个单位开展巡察。同时对陵阳镇杨梅村、杨田镇五梅村2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回头看”。
巡察的对象和范围是上述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同时了解掌握所辖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以及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线索。
巡察的主要任务:
(一)对县直单位常规巡察:按照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的要求,聚焦党组(党委)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监督检查: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及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2.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
3.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
4.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整改落实情况。
(二)对贫困村脱贫攻坚专项巡察:
1.监督检查上轮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2.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
3.着力发现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4.着力发现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等问题。
巡察期间主要受理对上述巡察对象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
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认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