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蓉城镇:强化防疫物资后续监督管理
浏览次数:4876发布时间:2020-03-02

    自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蓉城镇纪委坚持把监督检查贯穿于防疫资金物资管理使用全过程,紧盯防疫物资入库、管理、发放、落实四个关键环节,多措并举,精准监督,督促各村、社区及时将防疫物资入库和使用情况公开公示,确保防疫物资真正用在“刀刃上”。 

    针对结余物资和资金的后续管理使用,蓉城镇纪委提出“四个一律、一个严禁”,对工作纪律进行再重申、再强调。

    四个一律”:食品类物资须集中受理、登记造册、妥善保管、杜绝浪费,一律用于困难群众的慰问;防控类物资:须集中受理、登记造册、妥善保管、杜绝浪费,防止因保管不善造成环境污染,一律用于环境卫生治理和公共卫生防疫等工作;须集中受理、登记造册、妥善保管、杜绝浪费,一律用于单位公用事业。 资金类:疫情防疫工作使用后的结余资金须单设账户,一律用于困难群众救助、公共卫生防疫等有关费用的支出。

    “一个严禁”:疫情防控期间接受的所有物资和捐款捐物必须用于防控工作,严禁截留、私分和用于发放加班费、津补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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