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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阳县:“四个注重”扎实推进巡察干部队伍建设
浏览次数:2738发布时间:2019-05-28

    近年来,青阳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巡察工作重要决策部署,以巡察机构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多措并举加强巡察干部“选、育、管、用”,着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巡察干部队伍。

    注重选优配强。按照县委工作机构标准,配齐配强巡察办专职主任、副主任和巡察组组长。结合机构改革,加大转非干部使用,择优安排有纪检监察工作经历的转非干部兼任巡察组副组长。制定《青阳县关于选派干部到县委巡察机构挂职锻炼的暂行办法》,从纪检监察、组织、审计、财政、教育、执法、民政、农业等部门抽调优秀干部16名,到巡察机构挂职锻炼。通过“专+兼+挂”相结合,着力打造一支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巡察“铁军”。

    注重素质提升。每轮巡察开始前组织一次集中培训。聚焦县委中心工作、巡察工作要点和纪律要求,就党章党规党纪、基层党建工作、干部选拔任用、财务审计监督等方面业务知识进行专题培训,突出政治巡察要求,及时对巡察干部进行“充电打气”。同时,积极选调优秀巡察干部参加上级举办的各类培训12人次,抽调年轻后备干部到县委巡察机构“以干代训”,进一步引导广大巡察干部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两个维护”,努力提高自身政治素质和业务素养。

    注重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先后制定出台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巡察办、巡察组工作规则和职责规定等制度文件。进一步规范巡察工作流程,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落实把党组织建在组上的要求,由组长担任党小组长,严肃认真开展组织生活。严格执行廉洁纪律各项规定,严防越权干预被巡察单位日常工作,利用工作便利或者职务影响谋取私利,接受被巡察单位及特定关系人吃请、礼品礼金、娱乐活动等,构筑廉洁巡察的坚强防护网。

    注重选拔任用。县委坚持把巡察干部队伍建设纳入全县干部队伍建设“一盘棋”来谋划。在巡察干部抽调工作中,县委巡察办会同县委组织部择优选调优秀干部和年轻后备干部,建立“县委巡察人才库”,加强动态管理,及时调整更新。同时,建立巡察干部考核评价制度。对巡察干部的政治表现、组织纪律以及巡察工作实绩等进行综合考核,并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真正把巡察一线作为发现、培养和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切实发挥巡察熔炉作用。近年来,参与巡察工作的干部共62人次,其中16人被提拔重用,3人调整到重要岗位工作。(丁  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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