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青阳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加强领导干部监督管理的决策部署和要求,突出“一把手”这个“关键少数”,从加强教育引导、拓宽监督渠道、完善监督体系等方面强化对“关键少数”监督 。
加强教育引导,筑牢思想防线。选取十八大以来本地查办的典型案例,编印《典型案例汇编读本》发给全县副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开展警示教育。坚持“逢提必谈”,分批次对400余名新提任和交流重用科级干部进行任前集体廉政谈话。乡镇、县直单位参观县廉政教育馆,要求由单位主要领导带队,至去年12月县廉政教育馆开馆以来,先后有40余家单位2000余人参观学习,接受廉政教育。
拓宽监督渠道,发挥监督作用。充分发挥舆论的作用,通过开通监督电话、公布电子信箱等措施,架起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舆论监督桥梁。充分发挥群众的作用,聘请20名社会各界人士担任党风党纪监督员和特邀监察员,增强对“一把手”在生活和社交中的监督力度;充分发挥家庭的作用,积极开展“家庭助廉”等活动,让“一把手”的配偶和子女参与到廉政建设中来,常敲“枕边钟”,当好“守门员”,筑牢反腐家庭防线。
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监督体系。先后制定《青阳县实施“四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规定》《加强和改进党内同级监督的实施办法(试行)》,将“一把手”置于集体领导之下,凡重大问题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重大事件处置和大额资金使用事项,都必须由集体讨论决定。严格执行《青阳县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和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县纪委常委会述责述廉述效的实施意见》,先后共有40余名县管党政主要领导在县纪委常委会上述责述廉述效。 (吴钟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