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蓉城镇 : 对26个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进行“体检”
浏览次数:2539发布时间:2019-01-18

    为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监督工作,推进“阳光村务”建设工作的开展,1月3日至15日。蓉城镇组织对全镇19个村(场)、7个社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2018年度的履职监督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并与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全年误工补贴相挂钩。 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年初制定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考核办法和评分标准,统一考核尺度,使村务监督工作考核具有可操作性,便于村务监督委员会开展日常监督工作。

    二是加强对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业务指导和培训。2018年9月对新当选的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进行业务培训,印发了《蓉城镇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工作主要业务内容和监督流程》,指导监委会开展工作。

    三是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年终考核,在召开村两委成员、村民组长、党小组长、村民代表、党员代表大会上,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代表监委会向大会报告一年来工作,其他委员提交书面述职报告。在听取报告和平时了解工作的基础上,与会人员对监委会和监委会成员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平均得分占年终考核的20%。         

    四是查看台帐资料。考核组根据考核办法和评分标准,逐一查看台帐资料,对资料齐全和缺失部分认真登记,当场打分,台帐资料占年终考核得分的80%。

    五是将测评得分与台帐资料检查得分汇总后,对考核得分达80分以上的,按主任误工补贴1800元、委员误工补贴1200元全额发放;对考核得分低于80分以下的,分别酌情扣除相应的误工补贴。对测评满意率达不到50%以上的监委会成员由镇纪委责令辞职。

    六是将村务监督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促进村两委班子重视和支持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

    通过加强村务监督工作的检查考核,提高了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开展村(居)务监督工作的积极性和责任心,促进了“阳光村(居)务”建设工作的开展。(赵福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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