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春节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蓉城镇纪委提出春节期间纪律要求“十严禁”:
一、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接受宴请、旅游、娱乐活动等服务性安排;
二、严禁用公款购买购物卡、有价证券和高档酒水、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
三、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或利用职权免费游览参观;
四、严禁超标准、超范围、超规模开展公务接待,或利用单位食堂大吃大喝;
五、严禁违规组织或者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
六、严禁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规避组织监督;
七、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违反公车封存停驶规定;
八、严禁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九、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
十、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
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发挥好“头雁效应”,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强化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确保全镇党员干部过一个祥和、愉快、廉洁的春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