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推动同级党委权力规范运行。日前,青阳县出台《加强和改进党内同级监督的实施办法(试行)》,从制度上给同级监督提供保障。
《实施办法》的出台,规定了县乡两级纪检组织对同级党委班子成员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等8项内容进行监督。明确了纪委书记协助谈话、问题线索报告和定期报告领导干部履责守廉以及选人用人、因公出国(境)征求同级纪委意见等5项制度。
《实施办法》从充分发挥巡视巡察“利剑”作用,民主生活会党内监督作用出发,通过反馈整改和“红脸出汗”来促进同级党委班子成员之间的相互监督作用,切实提升监督实效。通过明确有效的党内同级监督,切实提升同级党委班子及成员廉洁意识,以身作则教育引导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义与利、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亲与清的关系,增强党员干部的规矩和纪律意识,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施明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