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按照省委的部署,省纪委监委开展了以“查问题、出硬招、改彻底”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大排查大调研。调研情况表明,近年来全省上下积极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力纠正“四风”,取得明显成效,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仍不同程度存在。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现对五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合肥市公安局新站分局办理群众性别更正业务久拖不决。孔某幼年被收养时,户口误登为男性。2010年孔某向新站分局磨店派出所提出性别更正申请。2013年12月,磨店派出所审核孔某申请材料时,要求孔某提供证明其为女性的
材料。孔某跑了多家医院,均被告知无法出具性别证明。2014年9月至2016年6月,磨店派出所先后4次以孔某性别“录入错误”为由向新站分局申报更正,虽然孔某提供了一份安医四附院的妇科检查病历和出生分娩记录的出院小结,新站分局仍要求补充包括性别鉴定证明在内的多份证明材料。2017年8月,磨店派出所第5次申报,新站分局才同意孔某的性别更正申请。此事经历了5次申报审批,4次退查,3次补充材料,时间长达7年之久。2017年9月,合肥市公安局党委决定,对新站分局党委通报批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对新站分局副局长何斌诫勉谈话,对新站分局副局长郑金良通报批评;给予民警沈淮峰、陈维福、张菊警告处分;对民警陈瑶等8人进行诫勉谈话或通报批评。
淮北市烈山区农水局、烈山镇政府、区环保局治理化家湖饮用水源污染不担当、不尽责。2017年11月,烈山区划定化家湖水库周边500米范围内的区域为畜禽禁养区。2018年5月,淮北市环委会现场检查时,发现化家湖周边有多家养殖场,污水直排,污染了化家湖水源及环境。区农水局作为禁养区内养殖场(小区)、养殖专业户关闭、搬迁任务的责任单位,工作不作为、慢作为。烈山镇政府按照属地原则,负责本镇禁养区内所有养殖场、养殖专业户关闭或搬迁,但在工作中仅仅是例行检查,下发通知书,责任没有履行到位,导致问题没有及时整改。区环保局作为环境污染防治的主管部门,履职不力,仅下发文件,没有对整改情况跟踪督办。2018年6月,烈山区纪委监委给予区农水局党委委员张伟、烈山镇党委副书记李强诫勉谈话,区环保局副局长许峰批评教育并全区通报。
亳州市涡阳县西阳镇办理“省长热线”“市长热线"交办问题表态多、落实差。2017年3月至2018年4月,西阳镇政府陆续接到反映该镇太平村大陆庄葛伟木材加工场违法占用耕地问题的“省长热线”交办件1次、“市长热线”交办件16次。经牛华山签批,交给分管国土的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王博办理4次;交给西阳国土所所长李红彬办理3次;交给原分管国土的镇党委委员杨磊办理7次;交给分管信访的副镇长刘南办理3次。以上办理情况经向牛华山汇报后,分别回复交办件为“木材已清理”、“清理工作已进入扫尾阶段”、“一周内进行清理完毕”、“将坚决拆除复耕复绿”等,但最终均未进行彻底拆除和清理。西阳镇政府对上级交办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落实中搞形式主义,被周边群众多次投诉,市县多次督办,造成较坏影响。2018年5月,涡阳县纪委监委对西阳镇党委书记栗克进行约谈;给予西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牛华山,西阳镇党委委员杨磊警告处分;给予西阳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王博诫勉谈话;责令西阳镇挂职信访副镇长刘南,西阳国土所长李红彬写出深刻书面检查。
蚌埠市怀远县副县长刘明处置突发事件履职不力。2018年1月26日23时许,怀远县G206陈集镇境内发生运输汽油的重型罐式货车侧翻事故,造成汽油泄漏。27日凌晨4时许,刘明接到事故报告后,没有立即赶赴事发现场,只是电话联系和安排现场处置工作。8时许,蚌埠市安监局局长和有关人员到达现场后,发现没有县领导在现场指挥,随即电话联系怀远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县政府主要负责人要求刘明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刘明才于10时30分许到达事故现场。本起事故虽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作为分管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的副县长,刘明没有按照《安徽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规定立即赶赴现场领导处置工作,暴露出安全意识淡薄、应急处置认识不足、工作作风不实的问题。2018年2月6日,蚌埠市监委决定,给予刘明警告处分。
宣城市泾县桃花潭镇鸿峨村党总支书记徐宝民、村委会主任王秀钧扶贫工作失职失责。上级检查发现,2016年5月至2018年5月,泾县桃花潭镇鸿峨村多数贫困户“一户一档”资料严重缺失,未见贫困户申请、公示、公告、会议记录、政策告知、帮扶措施等佐证材料。根据“脱贫不脱政策”的要求,2014年和2015年脱贫的大部分贫困户资料无2017年以前继续给予帮扶的记录。村党总支书记徐宝民、村委会主任王秀钧对此负主要领导责任。此外,徐宝民作为贫困户金某某帮扶责任人,未能认真履职,未详细填写该户扶贫手册,主要致贫原因填写内容不规范。经桃花潭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徐宝民党内警告处分、给予王秀钧诫勉谈话处理。
上述五起典型案例,反映一些地方和单位的负责同志政治站位不高,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危害认识不到位,作风不严不实,损害群众利益,造成不良影响,必须严肃查处、严厉问责。
2017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就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作出重要批示,充分表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是在新起点上的再部署、再出发,是深化作风建设的动员令,是今后一段时期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的重要遵循。我们必须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和省委的部署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发扬钉钉子精神,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盯紧盯牢、持之以恒,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两个维护”,树牢“四个意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为作风建设提供坚强纪律保障。要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推动各地各部门坚决落实“两个责任”,从严整肃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对整治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当前尤其要贯彻落实省委出台的在全省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中开展“三查三问”的指导意见,常态化监督检查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落实“两个维护”、打好“三大攻坚战”以及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问责,为全面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