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民警出差、休假以及8小时之外纪律约约束,有效预防各类违纪违法问题发生,教育和引导广大民警崇尚健康向上、积极有益的工作生活方式,县公安局制定加强民警离岗期间监督管理工作措施:
一是加强日常思想政治工作。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讲忠诚、严纪律、立政德”主题教育,进一步强化民警遵纪守法、康洁从警、严格执法意识,做到令行禁止。
二是及时提醒诚勉。当民警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所在单位领导及时提醒诚勉,严肃批评教育。政工、纪检、督察部门对发现存在问题、尚不够纪律处分的民警,第一时间通告其所在单位及领导,处理结果及时向职能部门进行反馈。
三是开展访查、督察。督察、纪检、政工等部门要开展经常性的明察暗访,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要定期分析队伍思想状况,査找队伍中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建立预警机制。
四是倡导积极向上的生活方式。注重发挥警营文化育警励警积极作用,以高尚的情操塑造人,以先进的文化引导人,大力倡导和培养民警养成健康有益、积极向上的生活方式,树立高尚的生活情操,自觉远离不良文化环境,有效抵制不良文化影响。
五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做到“七个严禁”:严禁公款旅游或借公务之机公款旅游,用公款购买景点门票,利用职权免费游览参观: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租车借车,连反公车封存停驶规定;严禁接受企业、管理服务对象或下属单位的吃请、用车、住宿安排等;严禁利用权力影响到下属单位吃喝、采摘、赏花赏景;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严禁搞团团伙伙,违规组织参与校友会、战友会、老乡会;严禁组织参加“带彩”娱乐、赌博等活动。
六是严格请销假规定,做到“六个必须”:出差、外出培训、休假必须严格报批;批准单位对外出人员必须进行提醒谈话并做好记录;出差、外出培训、休假人员必须制定出行方案(标明时间、目的地、路线、中转地等)并严格执行;出差、外出培训期间,无特殊情况,必须保持2人以上(含2人)同行;2人以上(含2人)出差、外出培训,必须指定1人临时负责;出差、培训学习、体假返回单位后必须及时向批准单位报告个人外出期间执行纪律情况。
七是严格纪律要求,要做到“九个不得”:不得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不得组织或参加非法组织:不得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不得酗酒、着警服在公共场所娱乐消费等与人民警察身份不符的行为:不得接受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娱乐等活动: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或从事有偿中介活动,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和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不得为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讨债、逼债,插手经济纠纷:不得违反交通法规,开特权车,不按规定使用警灯、警报器;不得泄露国家秘密或者警务工作秘密;不得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康洁自律有关规定的其他行为。
八是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加大监督执纪回责力度,瞪大眼睛、拉长耳朵,加大对民警出差、外出培训、体假期间和业余时间的监督管理,对民警违规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对有不良倾向或苗头,尚无实际行为的,责成所在单位领导对其谈话提醒,进行教育引导;对违反规定,但情节轻微,尚未造成不良后果的,责成本人作出书面检查,视情给予诚勉谈话、通报批评;对违反规定,情节恶劣,造成不良后果或严重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按照责任追究有关规定,落实“一案双查”,对负有责任的单位领导追究相应的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