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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阳:擦亮监督“探头” 延伸监督“触角”
浏览次数:2612发布时间:2018-06-01

    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后,随着监察范围的扩大,如何把纪律监督和法律监督统合起来,在现有组织体系下解决好“怎么监督”的问题,更加紧迫地摆在了每个纪检监察人的面前。

    “在不增设机构、领导职数,不增加人员编制的情况下,整合现有监督力量,成立了13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委主任钱立芹说,“把这种‘穿透式监督’,与县委巡察及专项监督检查等工作相互衔接、互为补充,解决过去内部监督力量不强、上级监督鞭长莫及的问题。”

    为解决好“怎么监督”的问题,一方面配齐配强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赋予派驻机构监察职能,明确派驻机构监察权限和工作程序,建立派驻纪检监察组报告工作、联系指导等派驻机构履职配套制度,深入排查联系单位的廉政风险点、明确监督重点、创新监督方式,把监督的“探头”向“关键少数”聚焦,不断强化监督主业,充分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

    另一方面,县纪委十四届三次全会对延伸监督也作出安排。一是明确乡村及一些单位二级机构是重点,把监督的触角延伸至“最后一公里”,把监督的范围覆盖到每一个基础组织。二是聚焦乡镇基层、单位二级机构等重点领域,重点了解基层干部在扶贫领域和环保突出问题大整治中的作风问题、职能部门监管职责不落实、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线索,坚决查纠“决心”在嘴上、“打算”在会上、“落实”在纸上等不落实乃至假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加大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力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今年以来,全县开展扶贫帮扶联系工作作风、村级“零招待”、“三公费用”支出、涉黑涉恶“保护伞”等问题的8轮检查督导,对于受理的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不搞“击鼓传花”,纪委监察机关直查直办,统筹整合派驻机构和乡镇纪委工作力量,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6个13人,群众身边腐败问题5个11人,印发通报3期12人。同时,采取通报警示、批评教育、谈话提醒等措施,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警示教育党员干部,真正把监督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林宝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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