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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强化学习宣传 推动监察法落地见效
浏览次数:1894发布时间:2018-04-08

  “宪法、监察法将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纳入国家机构体系,拓宽了人民监督权力的途径,提高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近日,安徽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陈宏光应邀到池州作专题讲座,对宪法、监察法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讲解。

 

市纪委监委干部在认真听专家解读《监察法》

  监察法颁布实施以来,池州市通过集中学、例会学、座谈学等形式,借助网站、微信群等网络载体,积极进行自主学习和开展学习讨论,迅速掀起了学习宣传贯彻监察法的热潮,使监察法真正深入人心、落地生根。

  以上率下,实现学习新高度。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及时举办宪法、监察法专题讲座,组织市监委、市法院、市检察院等干部参加学习。市纪委监委在监察法通过当日召开中心组学习会,并结合自身建设年、新进干部培训等活动,组织纪检监察干部逐条逐句研读学习,深刻理解条文的内涵精髓。市委政法委迅速组织政法干警开展监察法学习,深刻领会监察体制改革意义,主动支持配合改革,为推进深化改革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司法保障。

  学用相长,助推执法新成效。“开具调取财物、文件通知书,应依据监察法第二十五条;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提请公安机关配合……。”3月28日晚,青阳县纪委监察委“3·23”审查调查专案组党支部学习会上,专案组成员就宪法、监察法学习交流心得体会。池州市办案点内,贵池区、青阳县正在办理留置案件的两个专案组均成立了临时党支部,连日来组织办案人员利用工作间隙学习监察法,对照法律规定查找工作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点,进一步完善办案细节、规范办案流程,严格依纪依法履行审查调查职责,确保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把握运用,探索反腐新机制。“有了它,我们就能更好地理解掌握监察法内涵要义,也为接下来规范程序、履行职责提供更好地指导。”市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何孔军接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释义》一书说,下一步将依照监察法和相关规定,进一步出台完善审批程序、细化操作流程、规范审查调查等具体措施。市纪委监委、市委政法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联席会议制度,持续完善“法法衔接”联络协调机制,推动全市监察体制改革纵深发展。(池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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